一.单位会员入会条件:有一定生产、经营规模和良好业绩,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。茶叶生产企业种植面积、产量应在当地具有一定规模,并有一定的影响力或代表性。
二.单位会员入会程序:
1.由企、事业法人向学会提出申请;
2.填写《黑龙江茶文化学会单位会员登记表》;
3.企业单位向本学会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(复印件)和企业简介;社会团体提供社团法人登记证(复印件)和简介。
4.经黑龙江省茶文化学会理事会审批批准后颁发会员证书。
三.单位会员应尽的义务:
1.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;
2.遵守本学会章程;
3.维护本学会的合法权益;
4.积极参与和协助本学会组织各项活动,向本学会反映情况,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;
5.按学会规定缴纳会费;
6.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各项事宜;执行本学会的各项决议.
四.单位会员享受的权利:
1.本学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.免费为企业在学会会刊上刊登企业简介及相关资料对企业进行宣传。
3. 免费为企业在学会的网站上刊登简介、照片及企业资料。
4.获得本学会活动优先权或优惠权;
5.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6.学会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五.会费缴纳办法:单位会员单位根据企业性质年度缴纳会费标准;详见《黑龙江省茶文化学会关于会员缴纳会费的规定》。
六.会费的缴纳时间:
1.每年1月1日至3月30日单位和个人会员缴纳本年度会费;
2.新批准的会员,应于批准入会之后起一个月内缴清当年度会费。
3.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经常不参加本学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